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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视 公 告

时间:2015/09/2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

根据《中国中铁党委巡视工作暂行办法》(中铁股份党纪[2015]15号)规定,以及股份公司党委对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国中铁第二巡视组于2015915日至117日对中铁八局开展巡视工作。

一、巡视对象及方式

本次巡视的对象是中铁八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视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以及到下一级企业、项目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巡视。

二、巡视组人员组成

  长:徐中义

副组长:王飞孟

  员:蔡子勋  焦志成  李密福  张世忠  李国初

三、巡视内容

巡视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发现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问题。结合企业实际,巡视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以及国资委、股份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特别是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四)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况;

(五)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六)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七)企业全面风险管控的情况;

(八)所属亏损企业、亏损项目及其治理的情况;

(九)公司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广大干部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巡视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联系电话:18610706015  电子邮箱: ZGXS20150302@163.com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B313室中国中铁巡视办

邮政编码:100039

五、工作要求

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不得干扰巡视工作。被巡视单位党员干部要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权利,协助巡视组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第二巡视组

                           2015年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