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三项制度改革和国企改革提升要求,进一步优化本部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能,根据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任指导意见、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内部岗位公开竞聘管理办法,经公司2025年第6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现对本部部分中层管理岗位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开竞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注重实绩、具备岗位任职资格。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五)个人自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一)本次竞聘工作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公司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行使竞聘岗位的确定、岗位竞聘人选的资格审查、竞聘岗位人选的最终确定等相关职责。
组 长:党委书记 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 员:公司其他分管领导
(二)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竞聘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担任,具体负责竞聘的日常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较好的品德修养,能够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谦虚谨慎,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3、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在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管理等方面表现良好,具有处理较为复杂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从党组织领导和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有激情、在状态、敢担当。
5、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企业,愿意为企业的发展奉献个人的力量。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8、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9、竞聘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保密办、信访办)、党群工作部正副职的,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10、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竞聘商务管理部正副职时,予以优先考虑。
1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正职其他条件
1、同职级及以上报名不受限。
2、现职级低于竞聘岗位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未满2年且特别优秀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项目部部门正职或本部部门二级职员及以上岗位累计工作3年及以上。符合累计任职年限资格的,在现层级岗位至少满1年。
(2)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
(三)副职其他条件
1、同职级及以上报名不受限。
2、现职级低于竞聘岗位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现职岗位一般应为项目部部门正职或本部部门三级职员及以上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
五、竞聘范围
公司全体正式职工。
六、竞聘程序及安排
(一)竞聘程序:此次公开竞聘按照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面试、履职评价→确定竞聘结果的程序进行。
(二)竞聘安排。
七、竞聘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拟参加竞聘人员根据竞聘条件,填写“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公开竞聘申请表”,在相应岗位报名时间前送交公司竞聘工作办公室。采用书面送交、中铁e通、广讯通电子文档、邮箱等方式均可,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每人最多可报名参加2个岗位竞聘。
联系人:杨斌、于海影
联系电话:13880915100,18980776650
邮箱:78828883@qq.com
(二)资格审查。公司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查后,报公司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竞聘候选人员最终名单。竞聘人数为1人的,报名人数不少于2人,竞聘人数为2人的,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竞聘人数为3人的,报名人数不少于4人。
(三)确定合格竞聘人选名单。确定合格竞聘人选名单,并由竞聘办公室通知参加竞聘人员准备材料。
(四)面试。
面试时首先由竞聘者根据准备的竞聘材料进行简短个人展示,再由面试人员进行问答式考评并填写考评表。
(五)履职评价。采用2024年度、季度和2025年1季度考核结果。
(六)成绩公示。对面试、履职评价结果进行加权汇总,并公示成绩。
根据公示成绩并结合应聘人员日常履职情况,确定入围人选,提交公司党委研究,确定组织考察人员。
1.正科职参加班子副职竞聘并通过竞聘的,按竞聘岗位职级办理任职手续。
2.原办公室(党委工作部、保密办、信访办、团委)、工会工作部、商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落聘人员先纳入公司人才和劳务中心管理,公司党委研究另行安排工作的,按公司党委安排办理,
3.一般管理人员落聘的,返回原岗位或根据公司安排,另行安排工作。
八、其他要求
(一)竞聘材料。竞聘人员应准备材料包括:现职岗位的工作业绩描述,对自身能力、特长、不足的自我评价,对拟竞聘岗位的认识及开展工作的思路等。竞聘材料不少于1500字。
(二)竞聘工作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和员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工作人员及参加竞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竞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三)本方案由公司党委干部部负责解释。
中铁八局七公司党委
2025年5月16日